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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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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处

兵文体广旅发〔202012

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驻乌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对兵团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缓解旅行社当前资金困难,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于202225日前交还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用好社保支持政策。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文旅企业充分用好社保支持政策。指导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旅企业,申请按标准返还其失业保险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旅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等。

三、用好金融支持政策。跟进协调兵团农行出台对兵团文旅企业的贷款优惠政策。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旅游企业准确了解和充分享受金融支持政策。指导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文旅企业,用好信贷纾困政策,可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支持。

四、用好税收减免政策。主动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文旅企业明晰税收政策适用口径和标准,用足用好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落实延期办税、缓交税款、税收减免等措施。

五、增加文旅产业资金投入。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建立兵团文旅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兵团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债券,解决资金投入的瓶颈性难题,加快补齐智慧旅游应用不足、精品项目建设滞后、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市场营销力度不够等行业短板,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

六、加强复工复产指导服务。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复产。各师市要制定文旅重大项目开工复工时间表,实行清单管理、有序推进。

七、支持产品创新和提质升级。引导文旅企业围绕高质量发展,进行产品改造和服务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积极引导文旅企业大力开发康养旅游、生态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演艺等旅游+”“文化+”新产品、新业态。加快兵团文旅智慧化建设,打造兵团文旅云平台,激发创新性的旅游发展模式。大力开发兵团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丰富优化供给,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综合效益。

八、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各师市和企业积极策划组织富有兵团特色、参与体验性强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有序开放文化、体育场馆和A级景区,鼓励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与自治区共同开展新疆人游新疆活动。利用“5.19中国旅游日、端午节等特殊时段,推出各类惠民措施,提振旅游消费市场。

九、开展系列宣传营销活动。设立旅游宣传营销专项经费,注重利用新媒体,加大与线上旅游营销商合作,开展大规模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推广优质产品、重点线路和节庆活动。支持兵团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大型旅游展会并减免展位费。推进兵团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提高全域旅游智慧化宣传营销和管理服务水平。

十、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举办兵团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各师市通过网络课程及线下等形式,对导游(讲解员)、旅游企业管理服务人员、民宿业主、乡村旅游经营者等开展免费培训。鼓励文旅企业运用各种互联网技术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线上专业技能培训。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文旅企业充分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0315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