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扶持兵团基层业余文艺团体发展,鼓励业余文艺团体积极创作、演出, 2017年至2020年,我局连续4年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兵团85个基层业余文艺团体进行补助共计400万元。我局始终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扶持、注重实效、不重复补助”和向南疆师团、边境师团倾斜,向民俗表演文艺团体、戏曲文艺团体倾斜的原则,每年对上年度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扎实有效的基层业余文艺团队给予一定的文化活动经费补贴,主要用于该团节目创编、购置演出服装设备、交通食宿等。
对基层业余文艺团队给予补助,提升了业余文艺团体参与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群众文化活动日趋丰富多彩,有效增强了各族群众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助力兵团文化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