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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博物馆(纪念馆)备案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2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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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博函〔202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做好2019年度博物馆信息统计和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已备案博物馆2019年度开放信息与运行信息,认真填写备案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汇总表报国家文物局。

二、各博物馆应建立本馆博物馆年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建立本行政区博物馆事业发展年度报告制度。下一步,国家文物局拟编制全国博物馆事业发展报告,在汇总、整理各地博物馆报送信息基础上,在政府网站公布全国博物馆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2019年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纪念馆)备案基本信息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尤越;联系电话:010-56792098;电子邮箱:20415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