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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兵团文物保护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4月26日 信息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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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处


关于申报2021年度兵团文物保护项目的通知

               兵文物明电〔2020〕1号

各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体广旅发〔2019〕52号)、《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体广旅发〔2019〕53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兵团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对象

各师市辖区内兵团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二、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兵团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保护修缮工程。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险情的兵团级革命文物的抢险加固工程。包括:前期勘察测绘、抢救性保护维修方案编制、抢险排险工程。

2.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文旅融合类的兵团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项目。

3.兵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录(一师:阿拉尔市、三团、五团、六团、七团、九团;六师:五家渠市、102团、103团、108团、芳草湖农场;八师:石河子市、147团;九师:161团;十三师:柳树泉农场)范围内的兵团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项目需填报兵团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书、项目设计方案文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承诺书等一式三份及各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请示,于7月1日前报兵团文物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吴俊,0991-2890321


附件:1.兵团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附件2

    


                                       兵团文物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