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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兵团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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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处

兵旅发领20203

关于印发《兵团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兵团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师市:

为支持兵团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产业加快转型发展,经兵团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兵团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521

兵团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支持兵团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惠企政策落地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文旅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兵团出台的惠企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稳就业稳增长。(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师市)

(二)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文旅中小微企业,自2月起,免收3个月租金,在此基础上,对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文旅中小微企业,可经双方协议后,延期收取租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牵头单位:兵团国资委、机关事务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三)强化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文旅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

二、加快推进文旅业态升级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优质快速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在全兵团旅行社、旅游租赁车公司、住宿企业、景区景点、涉旅餐饮经营户、涉旅商品经营户等涉旅企业全面实施诚信评价,对不合格企业实施暂停或停止经营处理,形成旅游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全面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兵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师市)

(五)推进实施智慧旅游建设行动。整合兵团旅游资源,加快建设兵团智慧旅游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共建共享旅游大数据、宣传营销、管理服务等功能作用,提升新疆和兵团旅游服务信息便捷化。鼓励引导旅游企业依托知名在线旅游服务商平台或品牌连锁集团、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旅游预订、咨询和支付结算服务。探索与健康通行码、社会保障卡等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六)推出文旅新产品。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产品改造和服务升级行动,大力开发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工农业旅游、文化演艺。鼓励有条件的师市打造夜游”“夜娱”“夜食”“夜宿产品,支持24小时书店,鼓励博物馆、体育馆推出夜间服务,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等活动,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和夜市,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等。鼓励扶持南疆师市发展自然观光旅游、文化特色旅游,推出节庆活动+民俗体验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发展自驾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低空旅游,丰富优化供给,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三、建立项目推进激励机制

(七)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文旅项目的支持,重点推进环塔里木文化和旅游共建共享工程、军垦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边境文化和旅游长廊建设工程、兵团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及三难一不畅等项目。围绕与自治区核心旅游景区错位和补位发展、旅游新业态,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文旅项目。(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八)支持高等级旅游品牌创建。对新创建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民宿(农家乐),分类分层给予奖补,提升兵团旅游产业发展质量。(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九)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将文旅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文旅项目中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深度贫困地区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用地,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涉及滑雪场、滑雪道用地,在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业主单位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确保农地农用、农地姓农。城镇和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也可实行弹性出让。在城镇和村庄规划范围外,使用戈壁、荒滩、沙漠等未利用地建设临时自驾车房车营地的,在不建设永久性建筑、地面不硬化、环境不被污染、生态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可按临时用地管理。文旅项目用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加快用地报批;符合农村道路建设条件的,纳入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支持采用点状供地方式建设文旅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文旅项目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兵团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兵团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

四、完善市场推广机制

(十)打造兵团文旅新形象。围绕红色兵团”“边境旅游”“绿色生态游”“自驾游等主题,投放兵团文旅宣传广告。针对疫后大众追求生态、健康、休闲的出游需求,在无疫情、零疫情地区与自治区共同开展健康自由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活动。发挥兵团自然生态良好、红色文化丰厚的优势,开展旅游品牌线路营销推广活动。(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师市)

(十一)开展系列市场营销活动。与阿里、携程、抖音等新媒体线上平台合作,营销推介兵团特色旅游活动、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根据疫情防控和旅游市场开放管理的要求,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支持各师市和企业积极策划组织富有兵团特色、参与性和体验性强的文化和旅游活动,支持兵团旅游企业赴主要客源地市场开展旅游专题宣传营销推介活动。各师市要针对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大型团队等制定出台具体招徕游客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师市)

(十二)优惠旅游景区门票。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发行年度联票、推出套票优惠等政策,支持A级旅游景区在OTA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吸引更多旅行团队和游客到兵团景区游览。(牵头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