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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度新型技术在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国家文物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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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度新型技术在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的通知


办人函〔2020〕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相关高等院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我局申报的“2020年度新型技术在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项目获得批准,该研修项目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8日。9月24日报到,9月28日返程。

地点:长沙通程麓山大酒店(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19号  电话:0731-85863888)

二、研修方式和内容

此次研修通过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等方式,针对我国文化遗产风险管理与防灾减灾现状、文化遗产灾害预防性研究、基于实践的文物建筑水患应对、文化遗产预警监测和数字系统构建、建筑遗产灾后应急处理措施、新型技术下的灾后文物修缮问题研究等内容进行学习。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全国博物馆、文保中心、考古所、古建所等文博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计划招生70人,具体招生条件如下:

1.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建筑学、材料学、环境科学、物理学、地质学等相关学科;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报名人员请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9日前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2020年9月16日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通知录取学员。

四、相关费用

研修期间食宿及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拨付,不收取其它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录取学员报到时提交一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胸卡”使用;

(二)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培训时间调整,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官网上发布公告,请学员密切关注;

(三)为方便学习与交流、及时完成作业,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培训条件选派学员,因故需要更换学员,至少于开班前5天提出申请。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外出、不得会客,学员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参加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在学员参训前及时进行纪律教育,学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

(二)严格把关学员健康状况。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要制定防疫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防疫管理。各单位不得选派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员参加培训。学员报名时,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提交至培训工作组。学员入学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学员报到前3天,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入学,核酸检测报告由学员报到时提交。培训期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员,须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三)学员要认真做好学习准备。培训期间学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参训前15天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并主动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态检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态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学员方可上课。

七、联系方式

陈思颖 010-84642221转2436

杨  竹 010-84642221转2406

电子邮箱:wenwubaohuyupeixun@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1.2020年度新型技术在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报名申请表

2.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