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第十二师头屯河谷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森林公园(庭州生态绿谷)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1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为打造兵地融合创新型示范景区,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和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推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公示,确定第十二师头屯河谷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森林公园(庭州生态绿谷)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特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