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做好全国A级旅游景区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资源函〔2021〕32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根据2021年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复核不达标和存在严重问题的13家A级旅游景区处理如下:
一、给予第六师五家渠市海宁皮革城、第六师五家渠市凰家梁沙湖生态景区、第八师石河子市新疆西部民俗风情园、第十二师新天冰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4家旅游景区取消等级处理。
二、给予第二师铁门关市银沙滩旅游景区、第六师五家渠市三台沟景区、第八师石河子市张裕巴保男爵酒庄、第十师北屯市图瓦民俗文化旅游村、第十师北屯市181团屯垦戍边史馆、第十二师九龙生态园、第十二师乌鲁木齐西山老君庙、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现代科技示范园区、第十三师新星市柳树泉农场生态农业观光园9家旅游景区警告并限期6个月整改处理。
现予公告。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