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第2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兵团辖区初评专家评审研究,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拟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金声奖”评委会推荐下列人员参加本届“金声奖”复评:
一、广播组
曾 月 兵团广播电视台
胡 鹏 第一师阿拉尔市融媒体中心
二、电视组
李秋玲 兵团广播电视台
王 丹 第八师石河子市融媒体中心
公示时间为8月31日—9月6日,期间公示人员如有任何违反参评条件问题的情况,可及时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0991—2890133,0991—2890047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