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震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现将兵团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阿拉尔市某娱乐中心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2023年7月3日,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阿拉尔市某娱乐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2023年6月27日00时52分至06时00分,阿拉尔市某娱乐中心四楼BV777包厢接待消费者刘某为未成年人,该包厢当日违法所得498元。
阿拉尔市某娱乐中心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阿拉尔市某娱乐中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98元,并处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呼图壁县芳草湖某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案
根据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和第六师芳草湖农场移交线索,呼图壁县芳草湖某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经第六师五家渠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该娱乐会所具备娱乐场所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内未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在显著位置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2022年1月18日晚,该娱乐会所接纳牟某某等5名消费者均为未成年人。
呼图壁县芳草湖某娱乐会所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第三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呼图壁县芳草湖某娱乐会所警告,处50000元罚款,停业整顿90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石河子市北泉镇某歌厅接纳未成年人案
根据第八师石河子市网监科移交线索,石河子市北泉镇某歌厅接纳未成年人。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该歌厅于2023年8月7日17时26分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1号包厢,该包厢当日违法所得30元;2023年8月9日15时09分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9号包厢,该包厢当日违法所得20元。
石河子市北泉镇某歌厅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石河子市北泉镇某歌厅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石河子市某室内娱乐中心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案
根据第八师石河子市网监科移交线索,石河子市某室内娱乐中心接纳未成年人。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该娱乐中心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2023年6月4日至8月10日期间,该娱乐中心接纳未成年人安某某共计8次,安某某在该中心累计消费3000元。该娱乐中心于2023年9月15日将安某某消费全额退还其监护人。
石河子市某室内娱乐中心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石河子市某室内娱乐中心责令关闭游艺娱乐活动,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石河子市某歌厅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3年8月16日,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石河子市某歌厅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歌厅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该歌厅于2023年7月19日凌晨接纳的4名消费者均为未成年人,在6号包厢消费250元。
石河子市某歌厅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石河子市某室内娱乐中心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额敏县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根据额敏垦区公安局水丰派出所移交的案件线索,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朝阳区某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经第九师白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该网吧具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资质,于2023年2月21日接纳1名未成年人上网。
额敏县某网吧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额敏县某网吧警告,并处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