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兵团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等规定,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研究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在2024年12月24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42395893@qq.com
2.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3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处(邮编:830002,电话:0991-2890224)。信封上请注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马晓燕 0991-2890224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