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主要力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规范管理,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兵团建设,推进新时代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健身知识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和保障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出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包括9个章节、43条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义、等级称号、体育行政部门职责等。第二章组织管理,主要明确了责任主体、协会建设等。第三章培训教育,主要明确了培训分类、培训费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培训资格审查等。第四章申请审批,主要明确了申请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第五章注册办理,主要明确了注册机构、注册流程、注册要求等。第六章工作保障,主要明确了经费保障、场地保障、活动保障、组织支持等。第七章服务规范,主要明确了服务场景、行为准则等。第八章奖励处罚,主要明确了奖励机制、处罚情形等。第九章附则,主要明确了解释权限、实施日期等。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