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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兵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6年02月24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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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电发〔2025384号),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兵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工作,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起草了《兵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jbtgd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3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处(邮编:830002,电话:0991-2890046)。信封上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3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兵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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