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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6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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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工作安排,严格规范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兵团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二)政策文件依据:《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兵办发〔20251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办综执发〔202530号)

二、检查主体

实施单位: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三、检查对象

兵团在乌鲁木齐市经营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在兵团导游协会注册的导游、领队

四、检查时间

日常检查:202611日-20261231日。

专项检查:节假日期间专项检查(元旦、春节、肉孜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旅游旺季7月、8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三)个案检查: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需要实施个案检查的。

五、检查频次

日常检查,对同一企业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在日常检查频次的基础上,年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个案检查,对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的经营主体实行个案检查,不作频次限制。推行综合查一次,落实跨部门联查联检,减少重复入企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通过现场询问当事人、调取资料、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开展检查,固定作出行政处罚必要的证据。

信息化监管: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等非现场手段调取数据资料、核查违法线索

)联合检查:联合自治区或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兵地、跨部门综合监管。

、检查事项

详见附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贯彻执行,切实将本计划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根据辖区或领域的实际情况,强化行政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统筹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工作。

(二)强化综合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形成职责权限更加清晰、方式方法更加精确、协同联动更加高效、数字赋能更加充分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精准有效监管,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推进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控预警等的非现场监管,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完善指挥监管系统的功能建设,打破数据壁垒、畅通信息共享,实现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检查信息全透明,提高行政检查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附件: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检查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