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五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各师市推荐申报的91个项目进行评审,提出74项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列入64项,扩展10项。
经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审议后,现将第五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9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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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pdf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