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兵团考区)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新疆考区)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两项业务有关收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请备案导游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新文旅函〔2026〕10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属性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和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将使用财政部监制的兵团财政票据,通过“新疆兵团非税收缴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三、收费标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费用总计267元/人,其中笔试费用为每科38元/人,四科共计152元/人;现场考试(面试)费用为115元/人。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试费用为每科86元/人,两科共计172元/人。全国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费用为每科110元/人,两科共计220元/人。
特此公告。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