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精神展陈馆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3年03月22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处

兵团精神展陈馆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展览主要内容以兵团的历史发展进程为主线,充分展示兵团历史和兵团精神的历史渊源、形成发展、基本内涵、实践作用、时代价值和继承弘扬,让参观者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场景、绘画、实物等,了解兵团人在近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用双手将戈壁荒漠变成千里良田和丰饶绿洲,牢牢守卫祖国西部千里边防线,形成的一种体现爱国主义情怀、艰苦创业作风、牺牲奉献意识和开拓进取追求的精神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文物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物类

在全兵团范围内反映进疆部队、新疆军区及兵团成立后普通人及重要人物使用或收藏的生活和生产用品,诸如衣物服饰、家居器物、文房四宝等各类实物遗存。

文献类

有关进疆部队、新疆军区及兵团成立前后相关的事件、先进劳模人物、重要人物的经典故事和传记、评注、论文以及报刊杂志、碑刻拓片原件等文献学术资料。

声像类

有关进疆部队、新疆军区及兵团成立前后相关的事件、先进劳模人物、重要人物的影像、录音、视频、图片及与之相关的影视剧、专题纪录片等资料。

作品类

有关进疆部队、新疆军区及兵团成立前后相关的事件、先进劳模人物、重要人物的书画、篆刻作品、诗词、手稿等原件,经上述人物题词的书籍、书画作品,以及他们的书信、电报、摄影作品;或表现有关进疆部队、新疆军区及兵团成立相关的重大事件、相关工程成果、生态环境、先进劳模代表人物的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油画、国画、版画、连环画、雕塑、装置、书法、摄影、设计、诗词、歌曲)。

其他类

反映部队进疆、大生产时期及兵团成立以来生产生活及战争的工矿设备、农业农具、武器装备等各类实物、影像遗存以及商贸、金融、交通、文化、宗教、艺术、卫生、体育等各领域的实物、影像、图片、资料

二、征集方式

无偿捐赠

坚持自愿捐赠原则,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离退休老干部及其家属,踊跃捐赠保存的文物实物、文献资料、荣誉证书等,对无偿捐赠或提供拯救抢救工作重要线索者,颁发证书并赠送纪念品。

寄存或借展

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可采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由兵团精神展陈馆科学保管”或者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并根据藏品价值及展出时间向藏品所有者支付相应的借展费。

收购

对民间收藏者不愿捐赠的重要资料和文物,在经过相关专家鉴定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偿收购。

复制

对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持有单位或个人不愿捐赠和出售的,可协商进行复制、拍照后退回原件。

其他方式

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另行商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715日止。

四、联系方式

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由兵团精神展陈馆筹备组具体负责。有意者可通过电话方式,介绍或提供文物藏品的具体情况(如:名称、质地、年代、尺寸、现状、简要描述、提供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或填写《兵团精神展陈馆文物藏品征集清单》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叶城

联系方式:0991378130618509915306

电子邮箱:785304640@qq.com

 

附件:兵团精神展陈馆文物藏品征集清单.docx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兵团精神展陈馆项目筹备组

                                                               2023320